「安老按揭計劃」讓55歲或以上的人士利用他們在港的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品,獲得安老按揭貸款,以增加資金運用的靈活性。借款人終身毋須償還貸款,同時可繼續安居於該物業直至百年歸老。
計劃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機構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營運。
• 靈活的年金年期
借款人可選擇在10年、15年、20年的固定年期內或終身每月收取年金。提取安老按揭貸款後,借款人可隨時申請轉換成其他年金年期。每月年金金額在選定的年金年期內會維持不變。金額一經訂定,將不受樓價、利率、通脹/通縮或其他經濟因素影響。然而,如借款人在年金年期內提取一筆過貸款,其後的每月年金金額會因應提取的一筆過貸款金額而減少。
• 一筆過貸款
借款人亦可選擇於申請安老按揭貸款時及/或於已選定的年金期內的任何時間,申請提取一筆過貸款,以應付特別情況,如以現有安老按揭再融資或清還抵押物業的原有按揭(不適用於以有限公司名義擁有的物業)、為資助房屋單位補地價,或支付物業的主要維修及保養及/或醫療費用等。
• 彈性安排物業出租
在特定情況下,可申請將抵押物業出租,以增加每月收入。
• 終身安居於原有物業
在提取安老按揭貸款後,物業業主仍可居住在原有物業直至百年歸老。然而,利息和按揭保費仍須繼續累計入安老按揭貸款的總結欠。貸款機構有權在特定情況下終止其安老按揭貸款。如該安老按揭貸款的總結欠未能全數清還,貸款機構將有權收回及出售物業以償貸款。在這情況下,所有居住在該物業的人士將需要遷出。
• 終身毋須還款
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可終身毋須還款,除非其安老按揭貸款在特定情況下被終止。
• 不設提前清還貸款的罰款
借款人可隨時全數清還安老按揭貸款以贖回抵押物業而毋須繳交任何罰款。然而,部分還款不獲接受。
• 六個月的冷靜期
於首六個月內,如借款人不論任何原因決定終止其安老按揭貸款,並於指定日期全數清還貸款總結欠,相關的按揭保費將獲全數退還及豁免。然而,借款人仍須清還累計利息、已加借的費用(如有)及終止安老按揭貸款的相關費用。
借款人必須:
用作抵押的物業必須:
^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營運的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及綠表置居先導計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營運的住宅發售計劃、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及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或按證保險公司不時接納的其他資助房屋計劃。
提示: 借定唔借? 還得到先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