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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保險
團體保險

團體醫療保險

  • 為公司、團體或機構所屬員工及員工家屬提供因疾病或意外受傷而需要接受住院或門診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障。
  • 24小時全球保障。
  • 病者可自由選擇醫院及醫生。
  • 最低投保人數只需5人。在一般情況下,受保員工無須預先接受體格檢驗。
  • 申請一經接納,保障即時生效。

團體人壽保險計劃

  • 設有不同等級的保障計劃供僱主選擇 ─ 除基本團體人壽保險計劃外,還包括不同等級的意外死亡及肢體傷殘、完全及永久傷殘等附加保障。
  • 計劃保障範圍妥善全面,保費相宜;無索償紀錄者續保時可獲折扣優惠。
  • 投保書一經接納,保障即時生效;每年保單自動續保,無需額外手續。
  • 若投保人數超過25人,可獲享特別優惠。

上列資料僅供參考,有關詳細條款概以保單為準。

重要注意事項

  • 團體人壽保險計劃由中銀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銀人壽」) 承保,集友銀行有限公司(「集友銀行」)以中銀人壽之委任保險代理身份分銷人壽保險產品,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為中銀人壽之產品,而非集友銀行之產品。
  • 團體醫療保險由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承保,集友銀行以中銀集團保險之委任保險代理身份分銷一般保險產品,有關一般保險產品為中銀集團保險之產品,而非集友銀行之產品。
  • 對於集友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集友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而團體人壽保險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銀人壽與客戶直接解決;如為團體醫療保險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銀集團保險與客戶直接解決。
  • 中銀人壽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
  • 中銀集團保險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 中銀人壽及中銀集團保險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計劃申請。

此宣傳品僅供參考,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銀人壽或中銀集團保險的任何產品。有關詳情(包括詳盡條款、細則、除外事項、保單成本及費用)請參閱中銀人壽或中銀集團保險繕發的保單文件及條款。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集友銀行有限公司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