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y
首頁 > 企業銀行 > 綜合服務 > 企業保險 > 責任保險
企業保險
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險

保障受保人因疏忽或管理不善,引致公眾人士傷亡或財物損失而須承擔法律上的賠償責任。

僱員賠償責任險

保障僱主因其僱員在工作期間不幸傷亡而須承擔《僱員補償條例》或普通法下的賠償責任。

上列資料僅供參考,有關詳細條款概以保單為準。

條款及細則

  • 本計劃由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承保。
  • 集友銀行有限公司(「集友銀行」)以中銀集團保險之委任保險代理身份分銷本計劃,本計劃為中銀集團保險之產品,而非集友銀行之產品。
  • 對於集友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集友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而本計劃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銀集團保險與客戶直接解決。
  • 中銀集團保險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 中銀集團保險保留根據投保人及/或受保人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是否接受任何有關本計劃投保申請的絕對權利。
  • 中銀集團保險保留隨時修訂或取消對於本計劃任何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集團保險保留最終決定權。
  • 本計劃受相關保單的條款及條件所限制,各項條款及細則以中銀集團保險繕發的正式保單為準。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條款及不承保事項,請參閱相關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