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親人送上保障 讓您生活無憂
您是否:
- 家庭的經濟支柱?
- 剛剛結婚,要肩負起責任讓摯愛得到保障?
- 剛獲得貸款,需要額外保障?
- 又或......
人生變幻無常,因此您必須及早在財政上作好準備,確保突發的事情不會影響您摯愛家人的安穩生活。中銀集團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銀人壽」)為您呈獻「安年保定期人壽保險計劃」(「本計劃」),提供 保費相宜的人壽保障,讓您和家人加倍安心。
人壽保障 後顧無憂
如受保人在保障期內不幸身故,本計劃將支付相等於投保額的賠償,減輕家人的財政負擔。
保費相宜 合乎預算
您只需付出較其他終身人壽壽險計劃低廉的保費,便可享有相對較大投保額的人壽保障。保費在保障期內固定不變,讓您的財政安排更有預算
保證續保1
在每個保障期完結時,受保人毋須體檢,保單可獲保證續保1直至受保人75歲為止。若客戶選擇保障年期為1年,保費有機會按年齡上升而增加;若客戶選 擇保障年期為5年,保費於5年保障期內保證不變,續保保費將以受保人續保當時年齡計算。
可轉換成終身計劃2
您可於本計劃的保障期內直至受保人70歲前的任何一個保單週年日,將本計劃全部或部份投保額轉換成一個中銀人壽認可的終身人壽保險計劃,而毋須體檢,令您享有終身保障,倍感放心。
附加利益保障3
您更可按需要於保單內附加一系列的附加利益保障3,讓保障更加妥善周全。
基本投保條件
投保年龄 |
18 歲至70 歲 |
保單貨幣 |
港元╱美元 |
最低投保金額 |
港元400,000 ╱美元50,000 |
保障期 |
一年期╱五年期 |
保費繳付年期 |
與保障期相同 |
保費繳付方式 |
年繳 |
註:保單權益人須承受中銀人壽的信貸風險。若保單權益人於保單初期終止此計劃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本文所列舉的過往、現時、預計及╱或潛在收益及╱或回報(例如獎金、紅利、利息等)並非保證和僅作說明用途。將來實際所得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現時列出的收益及╱或回報。
美元保險的風險聲明:
美元保單涉及匯率風險。美元兌港元匯率可升可跌,故若以港元計算,美元保單的保費、費用及收費(如適用)、戶口價值╱退保價值及其他利益將隨匯率而改變。美元兌換港元匯率以中銀人壽不時選定的以市場為基礎的兌換率為準,可能與銀行的牌價不同。客戶如選擇以港元繳付美元保單的保費, 或要求承保機構以港元支付美元保單的戶口價值╱ 退保價值或其他利益,可能會因匯率的變動而蒙受損失。
其他主要風險:
- 本計劃及╱或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在投保及續保時的應付保費是根據以下之因素(如適用)而釐定,包括但不限於:投保額、性別、投保年齡、已屆年齡、吸煙習慣、保費繳費年期、計劃等級、核保等級、風險類別及居住地而釐定,並非保證不變。中銀人壽保留權利隨時檢討及調整應付保費,調整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驗與現時期望出現的落差。
- 保單權益人應在保費繳費年期內按時繳交保費。如所需金額(如保費)未能於中銀人壽指定之寬限期(如適用)完結前繳交,保單有可能終止或失效。惟須受自動保費貸款(如適用)(中銀人壽將自動從不能作廢價值內以貸款形式墊繳保費)及不能作廢條款限制(如適用)。如因未能繳付保費導致保單被終止或失效,保單權益人可領取的退保價值可能低於已繳總保費及失去保單所提供的保障。
- 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中銀人壽有可能在保單到達期滿日前終止保單:
(i) 受保人身故;或
(ii) 中銀人壽批准保單權益人書面要求退保;或
(iii) 於保費寬限期後保單失效;或
(iv) 不能作廢價值少於零(如適用);或
(v) 中銀人壽已支付或將會支付的賠償總額已經達至保單所有保障之賠償上限(如適用)。
- 實際的通脹率有機會較預期高,因此,您所獲發金額之實際價值可能會較低。
備註:
- 本計劃每年自動續保,惟保單權益人必須繳付, 按續保時受保人的年齡、保費率及中銀人壽不時訂定之保單費用所計算出來的保費後才生效。若保單年期不屬於每年續保而受保人於續保時已超過70歲,則只可續保至保障期到期日。中銀人壽有絕對酌情權對保費率作出調整。
- 於受保人生存期間及保單有效期內,保單權益人可於本計劃到期日前任何一個保費到期日,在無需提供受保人可保證明下而將本計劃全部或部份保額轉換為中銀人壽認可之終身壽險計劃。惟此權益只適用至受保人年滿70 歲後之首個保單週年日止,且保額不得少於轉換日時中銀人壽所定之最低投保額要求。新的計劃將於轉換日開始生效,新的保費將根據轉換日時受保人之年齡及中銀人壽當時之保費率而定。若保單有額外加費,新計劃之額外保費將以一致之方法計算及收取。若保單之保費正被豁免,新轉計劃之保費將根據新轉計劃之條款給付,而不會獲得豁免。
- 附加利益保障須受核保及投保年齡限制,有關保費可能不時調整,詳情請向主要保險代理機構分行職員查詢。
冷靜期內取消保單權益及退還保費及徵費:
保單權益人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中銀人壽取消保單/投保申請書並獲退還扣除因匯率浮動而造成的任何差額(如適用)後的所有已繳保費及中銀人壽代保險業監管局按相關規定(已)收取的徵費。保單權益人明白為行使這項權利,該取消保單/投保申請書的通知必須由保單權益人簽署,並由中銀人壽位於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3樓之總辦事處於冷靜期內直接收到。保單權益人明白冷靜期為緊接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交付保單權益人或保單權益人的指定代表之日起計的21個曆日的期間(以較先者為準)。保單權益人明白中銀人壽會於冷靜期通知書及電話短訊(如適用)內註明冷靜期的最後一日,若於冷靜期通知書及電話短訊(如適用)內註明之冷靜期的最後一日並非工作日,則冷靜期將包括隨後的工作日的 一天在內。保單權益人明白冷靜期通知書是由中銀人壽在交付保單時致予保單權益人或保單權益人的指定代表的一份通知書,以就冷靜期一事通知保單權益人。此外,保單權益人明白若保單權益人曾經就本保單提出索償並獲得賠償,則不會獲退還保費及徵費。
關於收取保費徵費的安排:
保險業監管局按規定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為方便閣下,每當中銀人壽向閣下收取保費時,將以收取保費的相同途徑(包括自動保費 貸款(如適用))一併收取保費徵費。
重要事項
- 本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由中銀人壽承保。集友銀行有限公司(「集友銀行」)為中銀人壽委任的主要保險代理機構。
- 中銀人壽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業務。
- 集友銀行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發出保險代理機構牌照。(集友銀行的保險代理機構牌照號碼為FA2899)
- 中銀人壽保留根據擬受保人及申請人於投保時所提供的資料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投保本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申請的權利。
- 本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銀人壽繕發的正式保單文件及條款所限制。各項保障項目及承保範圍、條款及除外事項,請參閱相關保單文件及條款。
- 集友銀行以中銀人壽之委任保險代理機構身份分銷人壽保險產品,有關人壽保險產品為中銀人壽之產品,而非集友銀行之產品。
- 對於集友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職權範圍),集友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 雖然以上計劃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最終應由保險公司與客戶解決,然而在實際可行和合適的情況下,集友銀行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為客戶提供合理協助。
- 此宣傳品僅供參考,並只在香港以內派發,不能詮釋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銀人壽的任何產品的要約、招攬及建議。有關本計劃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詳情(包括詳盡條款、細則、除外事項、保單費用及收費),請參閱中銀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及條款。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主要保險代理機構分行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