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人寿」)的荟富万用寿险计划(「本计划」) 是一个兼备灵活理财及终身寿险功能的万用寿险计划。您只需供款两年,便可享人寿保障直至受保人100岁,让您灵活策划您的未来。
本计划按派息率1向户口价值2孳生利息。派息率1可不时调整,最新派息率1可透过中银人寿网页 (www.boclife.com.hk)或向主要保险代理机构分行职员查询。
自第1个保单年度起,您可从保单内提取部分款项3,以配合人生不同阶段的理财需要,惟身故赔偿的金额会因有关安排而受到影响。
本计划只需供款2年4,5,便提供终身人寿保障直至受保人100岁。于保单生效期间,若受保人不幸身故,身故赔偿相等于净已缴保费6 的105%或户口价值2 的105%的较高者(上限为净已缴保费6 的100%或户口价值2 的100%的较高者加人民币8,500 (人民币保单) / 港元10,880 (港元保单) /美元1,360 (美元保单)),加上任何预缴保费户口余额4 (如有),再扣除任何逾期未缴交的保单费用(如适用)及任何欠款(如适用)。
本计划毋须体检,申请手续方便省时。
投保年龄 | 0岁 (出生后15天起)至80岁 |
保费缴付年期4,5 | 2年 |
保障期 | 至受保人100岁 |
保单货币 | 人民币 / 港元 / 美元 |
最低目标保费 | 人民币100,000 / 港元100,000 / 美元12,500 |
保费缴付方式4 | 年缴 |
退保价值 | 退保时的户口价值2 扣减退保费用7 (如适用) 再扣除任何逾期未缴交的保单费用(如适用) 再扣除任何欠款(如适用) 加上任何预缴保费户口4的余额(如有) |
注:保单权益人须承受中银人寿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权益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此计划及 / 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本文所列举的过往、现时、预计及 / 或潜在收益及 / 或回报(例如奖金、红利、利息等)并非保证和仅作说明用途。将来实际所得收益及 /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现时列出的收益及 / 或回报。
本计划下保单的资产主要是固定收益工具或有息证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企业债券等)。
以实现长远投资目标为目的,中银人寿在其绝对酌情权下,保留权利在市场前景及状况显著变化时调整前述资产分布,或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再保险安排等其他财务安排。中银人寿以投资于以保单货币计值的资产为目标。如资产用以计值的货币与保单货币不相同,中银人寿有机会利用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的影响。
有关最新的投资策略,请参阅中银人寿网页www.boclife.com.hk。
万用寿险业务资产组合的构成一般以支持保单的派息率为目的,并让保单持有人藉收取派息的形式,分享中银人寿万用寿险业务的部分利润。为达至以上目的,中银人寿会投资于多种经中银人寿审慎挑选的资产组合,以平衡风险。资产组合一般以固定收益投资及股权类投资为主。
实际派息率乃根据中银人寿政策内所指定的方法所决定,而相关政策则建基于多种因素,包括但并不限于市场状况、过往实际投资回报及对未来投资回报的长期展望。将来之派息率于保单年期内可不时调整,惟不会低于保单条款、批注及/或修订中标示之最低派息率。实际派息率由中银人寿的委任精算师根据上述公司政策作出建议并得中银人寿董事会审批后为准。
基于以上因素的影响,派息率并非保证及可能会较销售时所提供之保单利益说明内所演示的较高或较低。
若阁下希望知道中银人寿过往派息率的数据作参考用途,可浏览以下网址www.boclife.com.hk/ps。请注意,网址上所显示的过往派息率并未扣除相关保单收费(如保费费用、保险成本、保单费用等)。请留意过往派息率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指标。
人民币及美元保单涉及汇率风险。人民币或美元兑港元汇率可升可跌,故若以港元计算,人民币或美元保单的保费、费用及收费(如适用)、户口价值 / 退保价值及其他利益将随汇率而改变。人民币或美元兑换港元汇率以中银人寿不时选定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兑换率为准,可能与银行的牌价不同。客户如选择以港元缴付人民币或美元保单的保费,或要求承保机构以港元支付人民币或美元保单的户口价值 / 退保价值或其他利益,可能会因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人民币兑换限制风险 - 人民币保险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只适用于个人客户)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个人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是人民币(离岸)汇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只适用于企业客户)目前人民币并非完全可自由兑换,企业客户通过银行进行人民币兑换是否可以全部或实时办理,须视乎当时银行的人民币头寸情况及其商业考虑。客户应事先考虑及了解因此在人民币资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
冷静期内取消保单权益及退还保费及征费:
保单权益人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中银人寿取消保单/投保申请书并获退还扣除因汇率浮动而造成的任何差额(如适用)后的所有已缴保费及中银人寿代保险业监管局按相关规定(已)收取的征费。保单权益人明白为行使这项权利,该取消保单/投保申请书的通知必须由保单权益人签署,并由中银人寿位于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号13楼之总办事处于冷静期内直接收到。保单权益人明白冷静期为紧接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交付保单权益人或保单权益人的指定代表之日起计的21个历日的期间(以较先者为准)。保单权益人明白中银人寿会于冷静期通知书及电话短讯(如适用)内注明冷静期的最后一日,若于冷静期通知书及电话短讯(如适用)内注明之冷静期的最后一日并非工作日,则冷静期将包括随后的工作日的一天在内。保单权益人明白冷静期通知书是由中银人寿在交付保单时致予保单权益人或保单权益人的指定代表的一份通知书,以就冷静期一事通知保单权益人。此外,保单权益人明白若保单权益人曾经就本保单提出索偿并获得赔偿,则不会获退还保费及征费。
保险业监管局按规定透过保险公司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为方便阁下,每当中银人寿向阁下收取保费时,将以收取保费的相同途径(包括自动保费贷款(如适用))一并收取保费征费。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以内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人寿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人寿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主要保险代理机构分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