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特别为您及您的家人呈献具全面医疗保障的「医疗综合保障计划」(系列一)(「本计划」)。本计划综合三项基本保障,包括住院及手术、附加重症住院及住院现金,以及涵盖门诊、牙科、产科或危疾等自选保障1,让您及家人倍添安心。
注:
1. 受保人须投保基本保障,方可申请其他自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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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 本计划由中银集团保险承保。
-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集友银行」)以中银集团保险之委任保险代理身份分销本计划,本计划为中银集团保险之产品,而非集友银行之产品。
- 对于集友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集友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 虽然以上计划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保险公司与客户解决,然而在实际可行和合适的情况下,集友银行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合理协助。
- 中银集团保险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
- 中银集团保险保留根据投保人及/或受保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任何有关本计划投保申请的绝对权利。
- 中银集团保险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取消上述产品、服务与优惠以及修订有关条款的酌情权而毋须事先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集团保险及集友银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只在香港派发,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集团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本计划各项条款及细则以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为准。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不承保事项,请参阅保单。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集友银行职员。
- 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